今天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2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76亿辆,其中汽车1.69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3.2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75亿人;根据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中,机动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87.96%。

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哪些?在哪些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路怒”“分心驾驶”等行为的突出危害有哪些?就此,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危险驾驶在哪些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
答: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10年、10-15年和1年以下的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龄6-10年、10-15年两个群体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后,对自身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驾龄不足1年的驾驶人主要是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问:哪些危险驾驶行为已被纳入刑事处罚?答: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
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问:“路怒”“分心驾驶”等行为有哪些危害?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答:我们先谈谈“路怒”。“路怒”即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又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上述违法行为1733万起,同比上升2.8%。从性别看,“路怒”症中涉及的男司机占97%、女司机3%。 再说“分心驾驶”。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定义,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现象。因驾驶人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这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现得尤为显著。 以开车浏览信息为例,根据实验计算,当司机以时速40公里行驶时,从拿起手机划开密码锁,到浏览一条新信息,眼睛至少要在手机屏幕定格2秒,车辆盲驶超过20米,这个距离在驾驶中是很可怕的。要是在高速公路上浏览手机,安全隐患将成倍增加。据统计,2014年,全国简易交通事故656.3万起,其中因“分心驾驶”导致的309.9万起,占47.22%;
构建汽车文明、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关注与支持,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认知和实践。我们一直呼吁: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点滴进步,始于足下。诚恳邀请每位交通参与者一起为文明交通建设出一份力、尽一份心,早日建成与汽车社会相匹配的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