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16时许,恩施市公安局舞阳坝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据了解,杨某来恩施旅游,与黄某口头约定在恩施租车旅游4日。游玩了大峡谷、坪坝营过后,杨某感到太过劳累,临时决定不再租车游玩,黄某认为这样耽误了他的生意,造成了损失,因此索要赔偿费用1000元。杨某执意只会给黄某200元赔偿。两人随后报警。
民警建议司机考虑恩施旅游形象,建议游客尽量减少司机损失,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协议,由杨某赔偿黄某300元损失费。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