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跟着人们糊口水平的进步和糊口节奏的加快,汽车逐渐成为人们常常采用的便当交通工具,上海汽车租赁业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行业也随之产生,并不时发展壮大。但随之以租车为名骗租汽车,再通过变卖或典当、质押的方法套取现金,从而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不时发生,且已成为一种多发的新类型诈骗案件。今天,上海麟丰租赁公司教您防止汽车租赁诈骗。
上海汽麟丰租赁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以伪造的也有用真实)或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花费较少的押金、房钱,就把租赁公司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车正当地“占为己有”汽车租赁诈骗案件不是一种诈骗罪名,而只是笔者为叙述利便,对发生在北京汽车租赁领域的诈骗犯罪现象的一种统称。这类诈骗犯罪案固然基本手法相同,但表示形式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对租赁汽车典质借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以及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犯罪形态认定等方面全国各地均存在不同熟悉。笔者在网上收集资料时就发现,有的地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有的以诈骗罪立案查处;有的计算犯罪数额时将押金、甚至房钱扣除。尽管在详细处置上不一致,但在定性上都在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之间择一定罪。
上海麟丰租赁公司以为一方面是因为租车诈骗案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同类案件之所以会在定性上泛起完全不同的熟悉。轻易使司法工作者在理解和认定上泛起差别;另一方面,由于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只是详细表示形式或者说详细诈骗手段上的区别,而且合同诈骗罪自身就是从诈骗罪中细分出来的因此也轻易导致搅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