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预装的五类手机软件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8/3 点击:853次
工信部在《通知》中对于智能手机生产商和合作商预装软件做了明确要求,五类恶意或垃圾软件被禁止。工信部表示,一方面加强入网预装软件的初检工作,此外,还要求厂商对入网后手机新增预装软件或重大版本升级,向工信部报备。可以预计,工信部的此次通知,将会在源头和监管上带来改变,但要想彻底规范这个庞大的产业链,清理掉各类垃圾软件,绝非一时之功。 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的五类应用软件: (一)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 (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三)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 (四)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 (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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